矿石投资项目合作正式说明
本页面详细载明矿石开采合作项目各项核心条款、甲乙双方权责划分、矿权与矿储量约定、资金进场与退场条件、项目进度管理及利润分配规则。明确甲乙双方合作边界,作为双方洽谈、立项及执行的正式说明文件。
一、项目核心概况
本项目为境外矿石勘探、开采、运输、报关及国内港口交货合作项目。甲方为项目运营及资源方,乙方为设备投入及月度资金出资方。乙方可选择全新购置、二手购置或租赁设备入场,双方按照约定权责协同运营,以国内港口货物交付、CCIC检测清算为结算依据。
二、矿权及矿储量约定
1. 矿权归属:本项目全部矿区矿权归属甲方所有,乙方仅享有合作期内配套设备的对应使用权,不持有任何矿权权益。
2. 矿区与储量确认:矿区选址、实地勘探、矿储量评估全部由甲方委派专业人员现场完成并确认,乙方予以配合,最终矿区范围、矿品品级、储量以甲方专业勘探结果为准。
3. 矿区使用限制:设备及开采作业仅限双方确认划定矿区范围内使用,未经双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、扩大开采区域。
三、甲乙双方权责划分
(一)乙方权责
- 负责在项目当地注册成立合规运营公司,统筹设备进场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及日常维保。
- 设备可选择全新购买、二手购买或租赁方式入场;设备入场后,所有权归乙方,使用权归甲方。
- 甲方仅可将设备用于约定矿区开采作业,不得转借、转租、挪用至其他项目及区域。
- 乙方以自然月为周期,按月出具项目约定资金,保障设备运维及配套支出到位。
- 无强制约束情况下,乙方如需停止注资及设备离场,仅需提前15天书面告知甲方,完成资金清算后即可终止合作。
- 项目结束后,乙方可委托甲方对投入设备在当地进行租赁或代售,处置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,甲方须配合协助办理。
(二)甲方权责
- 全权负责项目人员征集、人事管理、现场调度、矿石运输、跨境报关等全流程事务。
- 负责协调当地政府、场地、政策关系,打造项目运营便利条件,保障开采及运输通道畅通。
- 建立项目进度系统,开采、运输、报关、到港等关键节点由甲方实时上传进度,乙方可随时登录查看。
- 负责矿石运送至国内指定港口完成交货,并配合完成CCIC检测、清点及批次清算。
- 可接受乙方委托代为销售矿石,销售价格及方案须提前与乙方协商确认。
- 除战争、自然灾害、当地突发政策等不可抗力外,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撤资、设备离场或终止合作。
四、资金进场方式与条件
1. 进场前置条件
- 甲方完成矿区实地勘探、储量评估并出具相关勘探资料。
- 甲乙双方确认合作条款,达成一致合作意向。
- 甲方完成人员筹备、场地整理、运输及报关渠道落实,具备开工条件。
- 乙方完成当地公司注册,具备设备入场及按月出资条件。
2. 资金与设备进场方式
乙方按月度约定周期足额注入项目配套资金,用于设备运维及乙方承担的相关成本支出。设备分批次进场、安装调试,双方共同验收登记备案,确认设备型号、数量及完好状态。
五、资金退场条件与流程
1. 退场条件
- 乙方提前15个自然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退场及停止注资通知。
- 双方完成往来资金、批次收益、设备损耗等全面清算对账。
- 甲方配合协调设备出场运输、通关及当地放行手续。
- 无不可抗力存续影响,双方无未决争议。
2. 退场流程
- 乙方正式提交退场告知,明确时间节点。
- 双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财务清算并签字确认。
- 乙方安排设备拆卸、装运离场,甲方全程配合。
- 若委托甲方就地租赁或代售设备,结算款项须及时划转乙方。
- 清算完毕、设备离场,本项目合作正式终止。
六、清算方式与利润分配
每批矿石抵达国内港口后,以CCIC中国检验认证出具的品质、重量检测报告作为唯一清算依据。
矿石可由乙方自行销售或委托甲方代销,结算利润扣除甲方承担的运输、报关、运营管理等成本后,按双方约定比例进行分配,每批次清算完成后约定周期内完成利润划转。
七、不可抗力与违约约定
战争、重大自然灾害、当地政府突发政策变动、矿区征用等属于不可抗力,双方互不追责,按实际进度清算善后。
甲方须如实同步项目进度,隐瞒进度、拖延报关、无故滞留矿石造成损失,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约定,须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。
八、补充说明
本页面为项目合作正式说明版本,所有合作细节、权责划分、进退场规则、分配逻辑均以此为准,后续正式合作协议可在本版本基础上细化落地。